连 云 港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连 云 港 市 教 育 局
关于转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绿色学校和绿色幼儿园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教育局,开发区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绿色学校和绿色幼儿园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做好本辖区绿色学校的推荐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省下达的分配名额参考指标要求,各县区按照1个县区一所学校等额报送。各县区的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候选单位由各县区环保局、教育局共同推荐确认。
二、申报学校必须是2007年12月底之前确认的市级绿色学校(以正式文件时间为准)。
三、根据文件要求,各县直接申报省级绿色学校。各区申报材料除按照省里要求上报外,提供一份《江苏省"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报告》和刻有相关创建资料的光盘供市里留存。
申报材料于2009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环保宣教中心。邮编:222001;联系人:朱斌;电话:85521770。
四、根据文件要求,《江苏省中学"绿色学校"评估标准》、《江苏省小学"绿色学校"评估标准》、《江苏省"绿色学校(幼儿园)"评估标准》和"江苏省"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表"。以及有不清楚之处,可直接登录"江苏环保"(www.jshb.gov.cn/jshb/)"宣传教育"页面查询。
附件: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绿色学校和绿色幼儿园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球博彩公司排名环境保护局 全球博彩公司排名教育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转发 环保 通知
全球博彩公司排名环保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
共印40份
苏环办〔2009〕74号
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绿色学校和绿色幼儿园
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环保局、教育局:
为推进全省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工作持续开展,根据《江苏省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计划》的安排,依照《江苏省"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评选及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九批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推荐评审工作从2009年3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学校(幼儿园)自愿提出申请,由当地环保局和教育局共同受理,经初审合格后,报省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受理和推荐工作,省辖市所属地的学校(幼儿园)由市环保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县(市)所属地的学校(幼儿园)由县(市)环保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2007年12月底之前确认的市级绿色学校(以正式的确认文件为准)。
(二)学校(幼儿园)的校园环境管理和环境教育业绩显著,符合省级绿色学校标准。
(三)近3年来,校(园)区未发生过重大的环境污染和重大人身伤害事故。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绿色学校(幼儿园)" 申报表》,提交的《"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实施报告》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创建工作的过程(3000字以内)。
(二)提供一定数量、能直观反映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或视频资料。内容主要是环境教育的组织管理、环境教育教学、校园生态建设及能源与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以及开展校内外环境实践活动、营造校园环境文化氛围等方面的成绩和现状。
(三)"申报表"和"实施报告"以及相关的文字说明材料同时使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形式报送。音频、视频要说明光盘的形式,有条件的单位可将照片(图片)制作成光盘报送。
四、申报材料报送
各地"绿色学校(幼儿园)"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学校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并根据省下达的分配名额参考指标等额报送。
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15日。材料报送至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邮编:210036,联系人:宋振亚、范圣楠,联系电话:025-86532364。)
五、组织培训
申报单位的分管领导及承办具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省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申报工作的专项培训学习(通知另发),规范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做好绿色学校的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材料质量。
六、各地推荐申报名额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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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12
溧水县 1
高淳县 1
无锡市 9
江阴市 2
宜兴市 2
徐州市 6
丰县 1
沛县 1
睢宁县 1
铜山县 1
邳州市 2
新沂市 2
常州市 6
金坛市 2
溧阳市 2
苏州市 12
张家港市 2
常熟市 2
太仓市 2
昆山市 2
吴江市 2
南通市 4
通州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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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 2
启东市 2
如东县 1
如皋市 2
海安县 1
全球博彩公司排名 4
东海县 1
赣榆县 1
灌云县 1
灌南县 1
淮安市 4
涟水县 1
洪泽县 1
盱眙县 1
金湖县 1
盐城市 4
响水县 1
滨海县 1
阜宁县 1
射阳县 1
建湖县 1
大丰市 2
东台市 2
扬州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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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 2
宝应县 1
江都市 2
仪征市 2
镇江市 4
丹阳市 2
句容市 2
扬中市 2
泰州市 3
泰兴市 2
靖江市 2
兴化市 2
姜堰市 2
宿迁市 3
沭阳县 1
泗阳县 1
泗洪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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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中学"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2. 江苏省小学"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3. 江苏省"绿色幼儿园"评估标准
4. 江苏省"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表
二○○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教育 学校 通知
抄送:环保部宣教司、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09年3月9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