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固废产生企业三同时验收要点 
       
 
        
        三同时验收要点 
       
 
        
        一、      
        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到位: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在企业内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厂内贮存设施必须规范到位(必须提供照片佐证,说明贮存设施容量),二是厂内进行危险废物减量化处理的,处置设施必须建成,三是进行厂内利用的利用设施也必须建成。 
       
 
        
        二、      
        设立台账:所有产危企业必须设立规范的固废管理台账。目前全市产危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见附件二),详细记载厂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情况。 
       
 
        
        三、      
        厂内堆存情况必须能够反映:堆存的危险废物是什么,量有多少(必须有量化概念),包装必须满足防二次污染要求。 
       
 
        
        四、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含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如实申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厂内实际危险废物产生量与环评文件不符的必须详细说明原因,改变工艺的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提供审批的环评文件、本年度生产情况) 
       
 
        
        五、      
        填写 
        “三同时验收固废污染防治信息审核表”(见附件一) 
       
 
        
        不能验收的情况: 
       
 
        
        1、               
        危险废物量与报告书差别大,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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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毒性高、处置单位不落实的(暂存超过一年以上仍没有出路的企业验收时应该严格把关。) 
       
 
        
        3 
        、暂存设施不能满足防二次污染要求的企业不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