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5
全球博彩排名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博彩公司评级公众参与办法》修订发布答记者问
●博彩公司要单独编制市场透明度说明,并纳入排名审核的受理要件,同步受理同步公开。
●对博彩公司违反规定,评级过程中数据造假,致使市场透明度说明内容严重失实的,由排名委员会将该运营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失信信息记入行业信誉档案。
●实施分类评级,对于市场反馈数据充分的一线运营商,简化了审核流程。
全球博彩排名委员会近日公布了《博彩公司评级公众参与办法》(排名委员会令第4号,以下简称《评级办法》),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为使全球玩家和运营商更加深入了解《评级办法》修订背景、原则和内容等,全球博彩排名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06年《博彩公司排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颁布实施,迄今已施行20年了,请问这次修订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2006年2月,原国际博彩监管机构印发《博彩公司排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排名〔2006〕2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首次对博彩公司排名公众参与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办法自施行以来,排名公众参与全面开展,极大调动了玩家监督博彩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畅通了玩家服务质量诉求表达渠道,维护了玩家博彩权益,得到行业广泛认可。
随着全球博彩市场发展,排名公众参与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全球博彩发展趋势报告提出,要保障全球玩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构建监管机构为主导、运营商为主体、行业协会和玩家共同参与的排名治理体系。排名公众参与作为保障玩家博彩权益的有力手段、构建共同参与的排名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作用将愈发重要。同时,也需要进一步优化适应。一是排名相关行业准则进一步健全,对评级公参对象范围、形式、公开内容、监管等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二是玩家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参与排名维护自身博彩权益的主动性不断增加,评级公参被泛化的问题亟待解决,如营销推广、奖金条款、支付方式等非核心利益和诉求通过评级集中表达;三是运营商评级公参实践中存在的责任主体不明、定位不清、在线问卷调查流于形式、玩家意见反馈机制不健全、评级过程数据造假、违规成本低等问题突出。因此,全球博彩排名委员会决定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将其纳入了"全球博彩监管2026计划",列为委员会重点工作,修订出台《评级办法》。
问:博彩行业内十分关心办法的修订,能否简单介绍下修订过程?
答:全球博彩排名委员会高度重视办法的修订,自2023年就启动了相关的前期调研、座谈、收集各司法管辖区评级公参资料等工作,多次组织地方监管机构、博彩运营商、数据分析机构、玩家权益组织、排名及法律专家等进行专题讨论,坚持"公平透明、数据驱动、玩家为本、保障充分"的原则,于2025年3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25年4月,全球博彩排名委员会就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包括各地区监管机构、委员会内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博彩运营商、数据分析机构、行业技术支持部门等共118家单位意见,并同步在全球博彩排名官网开展了为期30日的行业公开征求意见活动。玩家和运营商广泛关注,反馈了数百条建设性意见。我们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统筹考虑,并对《评级办法》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2025年以来,我们再次组织对修订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了专家论证,对部分重点市场的头部运营商进行了实地调研,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容,听取了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2026年4月,送审稿通过全球博彩排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公布施行。
问:能介绍下《评级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吗?
博彩公司排名问:修订后,如何强化对公众参与的保障和监督?
答:为保障公众参与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新的《公参办法》做了如下规定:一是要求建设单位单独编制公众参与说明,并纳入环评审批的受理要件,同步受理同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和举报,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真对待公众意见;二是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义务,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公众参与说明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符合《公参办法》规定进行审查;三是严惩违法和失信行为,对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形,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成建设单位重新征求公众意见,退回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公参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公众参与说明内容严重失实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失信信息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上述措施也是对公众参与是否充分的保障和救济措施,遏制环评公参弄虚作假等行为,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问:这次修订在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此次修订中做了以下考虑:一是取消了第一次信息公开的10个工作日的限制,优化部分参与程序;二是实施分类公参,对于公众意见不多的项目,减少了程序;三是针对位于产业园区的项目,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在开展公众参与过程中,适当简化公参的程序和形式。通过上述规定,我们在充分保障公众参与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提高公众参与的效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问:在下一步执行中,应注意哪些方面呢?
答:新的《公参办法》设定了一定的过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就意味着自2019年1月1日起,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其申报的公众参与的相关材料就需要符合新的公参办法的规定。由于项目环评公参具有一定的工作周期,所以,相关建设单位就需要提前按照新的公参办法来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在报批时符合新办法的规定。关于环评公参正在实施的,即在办法印发之前就已经确定环评单位又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拟报批的,已经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在7日内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的,予以认可,不必重复开展第一次信息公开,其余公众参与程序按照新办法要求执行。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办法的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办法得到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