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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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2500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
江苏省博彩公司排名灌南县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东区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内 |
该项目用地面积32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将现有的一栋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库改建为320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库和30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库。 |
1.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废气治理废水,经水淬池处理后用于酸洗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水淬工序,废水不得直接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酸雾和氯化氢。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废气产污工段均须在密闭车间进行,运营过程中危废仓库产生硫酸雾、氯化氢,通过微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其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废气须达标排放。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