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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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 编:2225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灌南耀宏污水预处理有限公司 |
灌南耀宏污水预处理有限公司纺织品污水预处理项目 |
全球博彩公司排名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明辉路南太仓路东 |
项目为新建,位于全球博彩公司排名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明辉路南太仓路东。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项目建成后,用于预处理园区内四家纺织品生产企业生产中产生的纺织品废水及企业员工生活污水,不涉及其他企业污废水,处理规模20000m3/d。运营中需厘清本项目与四家纺织品生产企业各自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有序管理、达标排放。 |
1.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运营期厂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纺织品废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污泥脱水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以上废水利用本项目“格栅+调节+二级气浮+水解+A/O生化+二沉池+高级氧化+沉淀+滤布滤池”处理工艺进行预处理,可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含修改单和指标调整)、《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和灌南宏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较严值,接管灌南宏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不得直接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项目废气产污工段须在密闭车间进行,格栅井、调节池、冷却塔、气浮池、水解池、生化池、氧化池、沉淀池、污泥浓缩池等进行加盖密闭处理,同时对密闭空间进行负压引风收集;对污泥脱水间、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车间恶臭气体负压收集系统,上述收集的恶臭气体引至生物除臭滤池进行集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H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标准和表2中的标准值,项目废气须达标排放。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规定和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投产运营后,应尽快开展污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定,在明确污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确保及时安全转移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