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0706359(行政服务科)
通讯地址: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2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拟批复意见
1
江苏沪之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关于江苏沪之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