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9月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0706359(审批科)
通讯地址: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2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拟批复意见
1
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
灌云生猪屠宰项目
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灌云生猪屠宰项目拟批复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