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苏冉船艇科技有限公司游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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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博彩公司排名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游艇制造项目 |
连云区高公岛街道核电北路88号 |
江苏苏冉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连云区高公岛街道核电北路88号,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23000平方米,年产钢体船2000吨。 |
1、废气 项目切割、焊接工段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相关限值;饮食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3。 2、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肥田;运营期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高公岛2号污水处理站,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3、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及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高噪音部位采取吸声、隔声等措施来消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防止污染环境。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应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48599-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