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0706359(行政服务科)
通讯地址: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2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拟批复意见
1
江苏隆兴德锂业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年处理2.2万吨锂电池废料技改扩建项目
关于对江苏隆兴德锂业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2万吨锂电池废料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