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3263018(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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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 编:2225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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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万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连云港万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0m3胶合板项目 |
博彩公司排名灌南县张店工业集中区 |
项目为未批先建,位于江苏省博彩公司排名灌南县张店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26666.8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项目建成,形成年产40000m3胶合板。 |
1.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放置污水处理设备中用于厂内绿化;锅炉软水系统用水和软水设备反冲洗用水产生的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项目废水不得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和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废气产污工段均须在密闭车间进行,斜磨、锯边、砂光、抛光、往复锯、双端铣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各自15m高排气筒(H1、H3、H4、H6、H8)高空排放,其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混合拌胶、涂胶、复贴、热压、压贴、UV辊涂工段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各自不低于15m高排气筒(H2、H5、H7)排放,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生物质蒸汽锅炉和生物质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不低于20m高排气筒(H9、H10)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NOx排放执行连污防指办〔2019〕33号要求。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粉尘和企业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无组织相关标准要求;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中无组织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废气须达标排放。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 149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 327号)等规定和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