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金港湾国际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传 真:0518-82312782
邮 箱:lyq2328206@163.com
通讯地址:博彩公司排名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物流项目 |
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 |
江苏金港湾国际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总投资1320万元,环保投资37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7143平方,利用现有3号仓库,购置物流设备,同时配套袋式除尘系统、喷雾抑尘系统等,年中转铜精矿规模为80万吨。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铅、砷、汞排放浓度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其修改清单要求,镉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 2、废水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板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板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板桥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氨氮IV类标准)。 3、噪声 合理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 。 4、固废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