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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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 编:2225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本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万吨/年废旧轮胎绿色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
江苏省博彩公司排名灌南县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大道南侧地块 |
项目为新建。占地面积39964平方米、总投资20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0万元。本项目建成后年处理10万吨废旧轮胎,对废旧轮胎进行资源化高效利用和处置,经低温裂解获取燃料油、炭黑、钢丝等产品。 |
1.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含油废水、初期雨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项目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含油废水、初期雨水等进入厂内废水处理装置处理,拟采用“隔油+絮凝除渣+多效蒸发+高效厌氧+一体生物式SCMB膜+抗污SRO膜”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指标,回用于裂解气和燃烧烟气处理工序的碱液配置和炭黑造粒工序。循环冷却系统排水8000m3/a作为清下水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SO2、NOx、颗粒物、氨、H2S、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废旧轮胎破碎工段切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1#)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裂解、二次处理燃烧、干燥燃烧工段分别产生的SO2、NOX、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废气,一起经“SCR脱硝+急冷+二级碱喷淋+旋风除湿”处理,通过15m 排气筒(2#)达标排放;炭黑深加工和裂解产生的炭黑尘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 排气筒(3#)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H2S、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除臭喷淋+多级光催化”,经15m 排气筒(4#)达标排放。本项目燃烧烟气处理后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DB32/4041—2021标准要求,H2S、恶臭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标准及表2中排放限值。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中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相关要求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