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8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0706359(行政服务科)
 
       通讯地址: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2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拟批复意见 | 
 
          
          | 1 |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海码头管道项目 |  拟审批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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