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雨水经雨水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车间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洁净服清洗废水和废气吸收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至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与项目纯水系统废水、蒸馏废水、蒸汽冷凝水、冷却系统更新排水等公辅废水一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尾河。 (二)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室内作业,采取减震、消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有效降噪措施,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药尘)、甲醇、丙酮、VOCs。 1.微丸上药生产线流化床产生的粉尘经流化床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 2.胶囊制剂、片剂生产线流化床产生的粉尘、VOCs经流化床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经密闭连接的集风管引至D1“二级冷凝+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15m高排气筒排放。 3.片剂生产线涉及包衣锅的产品中硝苯地平控释片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丙酮、VOCs,布地奈德缓释片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VOCs,枸橼酸托法替布缓释片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丙酮、甲醇、VOCs经收集专管引至D2“二级冷凝+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3#15m高排气筒排放;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肠溶片包衣锅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除尘器(C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15m高排气筒排放。 4.片剂生产线激光打孔机产生的粉尘经激光打孔机自带的除尘器(E1“滤袋+高效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各生产线充填、压片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C7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5#15m高排气筒排放。 6.本项目粉碎机、粉碎整粒机、球磨机等在称量罩内工作,粉碎机、粉碎整粒机、球磨机产生的粉尘经称量罩收集至称量罩配备的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送风网板送回称量罩,形成自循环。 7.车间内无组织粉尘经车间吸尘管道收集至C8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6#15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被吸尘管道收集的废气经车间空调净化系统净化后,排至室外。 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NMHC排放浓度执行,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中NMHC排放浓度执行。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报废药品(包括稳定性试验产生的报废药品、检测产生的报废药品、不合格产品、除尘装置收集尘)、废有机溶剂、废实验试剂、化学试剂废包装、污水站污泥,危废产生后暂存在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及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膜和废树脂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场,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