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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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2000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项目 |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 |
连云区市政管理处 |
本项目为珠江路与园区铁路专用线交叉工程改造,珠江路上跨铁路及中云台大道段改造起点在专用铁路北约0.48km,桩号K0-095,向南前行,于K0+380上跨专用铁路,于K0+495.57上跨中云台大道,改造终点为桩号K1+065,改造长约1.2km。按城市主干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5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主线共设交点1个,其中圆曲线半径为3000m。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摊铺等过程的扬尘及沥青烟等废气污染物。物料、弃土等临时堆场及相关设施须远离居民区、河流等环境敏感目标,采取定期清扫、洒水、布置围栏、覆盖、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沥青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沥青烟等废气污染,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废气不得扰民。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机械冲洗油污水、桥梁施工钻孔泥浆水。冲洗油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机械冲洗和场地洒水;钻孔泥浆水运至弃渣排水池,干化后的泥浆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并远离地表水体,严禁向周边水体倾倒残余燃料、机油及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营运期加强路面排水系统及全线边沟日常维护,定期清除路面车辆遗落的渣土等,跨越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不得产生噪声扰民。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沿线绿化隔离带和敏感目标隔离措施的建设,确保沿线声环境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4、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固体存放场所,弃渣、建筑垃圾等及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确保固废零排放。 5、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道路养护,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切实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