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3月19日我局拟对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汇晶路(港城大道~242省道)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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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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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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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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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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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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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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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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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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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晶路(港城大道~242省道)市政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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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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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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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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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4137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8.7万元。路线长度为5.941Km。建设内容为城市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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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影响:本项目在施工期中的主要大气污染为扬尘污染。控制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措施是采取全封闭作业、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场地洁净、避免大风作业等。(2)水环境: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设备冲洗废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需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3)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产生的隧道弃方、河道淤泥、外购土方及表层土等。项目施工期修筑临时堆渣场围挡、四周开挖边沟防止水土流失、覆盖篷布等防护物资。 (4)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单位要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场,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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