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杏坛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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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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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公司排名振华路南、杏坛路西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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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3525m2,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站房、罩棚和储罐区等,30m3卧式双层汽油罐4个、30m3卧式双层柴油罐1个、6枪加油机6台等基础设施。 |
1、拟建项目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废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采取封闭施工,砂石料统一堆放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扩散。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工地降尘或者回用,不直接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市污水管网。严格执行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产生的渣土应及时清运,并采取防溢漏、防扬尘措施,运输渣土的车辆应当设有防洒落、飘扬、滴漏的设施,按照市容管理部门的要求选择合理的用途和去向,生活垃圾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洗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地面清洗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浦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废气运营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达《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规定的相关标准排放。 4、项目建产生的噪声主要由油泵、加油机等设备产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储油罐罐底含油废渣、油泥。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储油罐罐底含油废渣、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最终固废的排放量为零,实现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其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