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5年11月13日受理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先锋路(大浦路-跃湖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片区。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5868082(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518-85868116 
         
 
       邮  箱:lyghbkfc@sina.com 
         
 
       通讯地址:博彩公司排名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政务服务中心   2220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下载: 先锋路全本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