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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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博彩公司排名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100
 
        
         
          
          |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对沙河镇汽车拆解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及配套管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连环审〔2023〕4006号 | 2023.11.16 | 
 
          
          | 2 | 关于对江苏源点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绿色低碳高性能缠绕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3〕4052号 | 2023.11.20 | 
 
          
          | 3 | 关于对连云港海润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瓶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3〕4053号 | 2023.11.20 | 
 
          
          | 4 | 关于对连云港吉海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片镀膜件生产制造及维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3〕4054号 | 2023.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