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高温蒸煮车间技改项目、灌云安农牧业有限公司李庄年出栏15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振江轨道产业园下料中心、紧固件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月8日(7个工作日)。
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高温蒸煮车间技改项目审批意见.doc
灌云安农牧业有限公司李庄年出栏15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审批意见.doc
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振江轨道产业园下料中心、紧固件等建设项目审批意见.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8882625
通讯地址: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窗口
邮 编:222200
公示单位:博彩公司排名灌云生态环境局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