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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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博彩公司排名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100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27中碳实验室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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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表复〔2023〕4027号 |
2023.5.10 |
2 |
关于对江苏品若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5万平方米新型环保钢化玻璃、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和1万平方米夹胶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28品若钢化玻璃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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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表复〔2023〕4028号 |
2023.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