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15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7170628
电子邮件:dhxhpk@163.com
通讯地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环保局窗口
邮编: 222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对东海县水务局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2】1001号 |
2022年7月15日 |
2 |
关于对连云港威晟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纯非金属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2】1002号 |
2022年7月15日 |
3 |
关于对邦瓷电子科技(连云港)有限责任公司压电陶瓷芯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2】1003号 |
2022年7月15日 |
附件下载: 东海县水务局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df
附件下载: 连云港威晟硅材料有限公司.pdf
附件下载: 邦瓷电子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