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0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7170628
电子邮件:dhsthjjhpk@163.com
通讯地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222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对江苏景泰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Low-E中空玻璃、年产40万平方米夹层玻璃、年产50万平方米铝合金门窗及30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3】1076号 |
2023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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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海县交通运输局268 省道(东海洪庄至新沂段)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3】1077号 |
2023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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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连云港亮迪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套光伏石英器件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3】1078号 |
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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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海县豆之福豆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 5000吨豆制品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3】1079号 |
2023年11月10日 |
附件下载: 关于对江苏景泰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Low-E中空玻璃、年产40万平方米夹层玻璃、年产50万平方米铝合金门窗及30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下载: 关于对连云港亮迪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套光伏石英器件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下载: 关于对东海县豆之福豆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 5000吨豆制品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下载: 关于对东海县交通运输局268 省道(东海洪庄至新沂段)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