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减排目标顺利完成,近日,市环境监察局召开相关县区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会议,具体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污染减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会议明确提出,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要将监管范围内列入减排的项目及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作为现场核查重点,日常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市级环保部门将按省厅要求每月对其进行抽查和突击检查;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要督促国控(省控)重点源和有关减排企业必须按期完成自动监控装置的安装,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要健全报表、分片管户、管理台账等环境监管制度,必须按时报送国控(省控)重点源和减排企业月报表。
会议强调,各级环保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为减排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