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环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从4月份起,市环保局认真开展了全市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环保局狠抓“四个强化”,大力推进执法事权等六项规范,有效促进我市环境执法更加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效能化,执法队伍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是强化自我查纠,坚持即知即改促精细。要求全市环保部门对照执法事权、计划管理、现场执法、处理处置、监督执行、信息公开等六项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对照剖析,发现还存在执法计划管理不够细化、执法信息公开不够等突出问题,通过深刻反省、查找原因,制定了各自的整改措施,并坚持即知即改、标本兼治,促进我市环境执法更加精细化。
二是强化业务提升,增配执法装备促智能。推行每周业务学习制度,多次邀请环保专家、法制负责人开展专题讲座,学习法律法规和环保专业知识;举办新《环境保护法》考试,市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考,参考总人数达98%以上;定期召开环保法规会议,互查互评执法卷宗,现场交流执法技能;统一环境监察执法服装,全面推行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争取资金增配执法装备,促进我市环境执法更加智能化。
三是强化执法行为,推行依法行政促规范。开展建章立制活动,制定完善了首问负责、执法装备使用等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执法工作职责、程序及投诉渠道予以公布,局纪检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组建成立沿海化工园区环保督查中心,推动园区环境持续改善;规范执法程序,严把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程序关,制定行政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及防范措施,促进我市环境执法更加规范化。
四是强化部门合作,共谋执法创新促效能。与检察部门联合成立检察工作站,有效沟通信息,共同加强对证据收集、罪与非罪等相关问题的研究;以赣榆区环保协会就王某某等人违法排污造成河水污染行为提起环保公益诉讼为契机,推动开展我市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管理活动,促进高污染车辆维修和淘汰;与市银监分局、市信用办、市安监局等部门签署绿色信贷信用信息共享协议,实现环保政策与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等的有效对接,促进我市环境执法更加效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