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市环保局全面启动全市2011年度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向各县区环保局进一步传达省厅精神,仔细讲解各类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的填报要求。二是督促排污单位及时、如实申报,确保排污申报登记依法有效开展。三是对申报名单重新审核,严格按照“全面申报、准确核定”的要求,保证申报的全面性,做到应报尽报。四是对排污者填报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认真进行查漏补缺,保证核定数据的准确性。五是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2011年1月15日前完成排污申报登记表填表、审表、汇总等工作,并按时上报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