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政府第17号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做好相关企业和项目的服务工作,根据市局主要领导要求,2013年12月18日市环保局组织由市环境监察局、开发处、环科所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的服务团队,专程去位于徐圩新区的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就该企业年产150万吨TPA项目建设阶段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了解企业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诉求,倾听企业在现阶段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指导企业做好环保竣工验收前的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完善相关的环保手续,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建议,提供技术咨询。并深入到企业项目施工现场,指导其完善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工作,为该项目早日通过环保验收提供服务。
今后,我局还将继续对相关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倾听企业需求,服务企业发展,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