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安市环保局审核意见,同意江苏宇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废二氯乙烷焦油(HW11,900-013-11)20吨、废卤化有机溶剂(HW41,900-449-41)40吨和废有机溶剂(HW42,900-449-42)40吨转移至淮安市福马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运输单位为淮安交运危货运输有限公司。本次转移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