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市环保局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题讲座。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市环监局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
会上,法规处张处长介绍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并详细解读了相关条文内容和讲解了部分典型案例。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即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一把“利器”,更是一把“双刃剑”,它详细规范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又明确了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杜绝排污企业违法排污、超标排污和偷排偷放行为,环保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环保执法权力运行和监督,不断增强自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创优工作举措,着力打造法制环境、和谐环境、生态环境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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