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首次核发: 
             指初次登记的在用车,有效期至下次安全检验时间。 
            
 
             
             标志核发需下列材料: 
            
 
             
             1.  
             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留存; 
            
 
             
             2.  
             车辆行驶证:需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留存; 
            
 
             
             3.  
             合格证明:当标志核发系统无法准确判断车辆标志类别时,请车主提供车辆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进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留存。 
            
 
             
               
            
 
             
             换发: 
             指已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取得下一个检验周期的标志。 
            
 
             
             标志换发需下列材料: 
            
 
             
             1.  
             合格检测报告; 
            
 
             
             2.  
             车辆行驶证:需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留存;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在信息不全时请车主提供。 
            
 
             
               
            
 
             
             补发: 
             已领取标志,但标志遗失,申请补领。在原标志核发点办理 
             。 
            
 
             
             标志补发需下列材料: 
            
 
             
             1.  
             填写《江苏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补发申请表》。申请表请在标志核发点领取。 
            
 
             
             2.  
             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  
             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不全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  
             证明材料:因事故导致标志遗失的,提供事故证明材料;保管不善等其他原因遗失的,提供作废的登报声明。  
            
 
            
                
            
 
             
             免检车辆核发: 
             与公安部门免检政策相同。 
            
 
             
             标志核发需下列材料: 
            
 
             
             1.  
             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醒车主注意点: 
            
 
             
             1.  
             请车主尽快领取环保标志。 
            
 
             
             2.  
             环保标志核发不收取费用。需要进行尾气检测的,由社会有资质检测机构负责,全市目前共9家。检测收费标准为: 
             采用稳态工况法 
             60 
             元 
             / 
             车次;采用双怠速法和不透光烟度法20元/车次。 
            
 
             
             3.  
             办理业务时,请车主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从而保证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车主,维护车主权益。 
            
 
             
             4.  
             环保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驾驶室前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