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本单位2026年度(第一次)特种气体采购需求予以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第一次)特种气体采购
(二)预算金额:2.7万元
(三)最高限价:2.7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二、采购需求
(一)需求内容:按照本单位实际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批提供高纯氮气、氩甲烷、氮气等特种气体(含运输与容器使用)。需求计划用量详见下表:
集中特种气体计划用量
特种气体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划用量(瓶) |
高纯氮气 |
40L(99.999%) |
4 |
氩甲烷 |
40L |
22 |
氮气 |
40L(99.9%) |
1 |
氧气 |
40L(99.5%) |
3 |
混合气 |
40L |
1 |
氩气 |
40L(99.9%) |
1 |
液氮 |
30L |
30 |
(二)其他事项:提供的特种气体承载容器(钢瓶)应通过有关部门检验核准,处于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所提供的特种气体,应具备相应的危化品销售资质。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请各响应方于2026年4月2日18:00前(含当日),以现场或在线的方式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现场接收地址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路8-1号;
在线接收邮箱为:lygfsz168@sina.com。
五、合同签订、履约期限及付款方式
成交单位的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将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若发生违约行为,成交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