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大气办〔2019〕1号),我局会经信部门,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秋冬季错峰生产停限产豁免企业第二轮申报工作。结合各县区的初步审核和市级部门复核结果,初步确定2家企业作为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名单。根据要求,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2月28日,如有异议,请致电80820037,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豁免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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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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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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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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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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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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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后错峰生产及应急管控限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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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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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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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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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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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经济开发区环城南路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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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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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W发电机组2台,75t/h锅炉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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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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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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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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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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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公司排名徐圩新区港前四路东、陬山二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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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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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万吨/年MTO装置
1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
20万吨/年EO装置
12万吨/EOD装置
10万吨/EOA装置
20万吨/年管式EVA装置
10万吨年釜式EVA装置
8万吨/年SAP装置
26万吨/丙烯腈装置
8万吨/年MMA装置
21万吨/年废酸回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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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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