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保护管理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督察机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相关区域进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2026年2月6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专项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近日分别向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进行反馈。
督察认为,江苏、浙江、安徽三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区域生态整体保护,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三省领导层重视生态保护指示,将文化保护与利用作为重点。各省制定相关保护规划,配套专项保护计划。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遗产资源调查与展示设施建设,扩大遗产宣传力度。强化生态修复工作,各省制定空间管控规定,强化空间管理。推进沿线污染治理,2022年以来,三省大运河干流23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保持100%。
督察指出,保护工作取得成效,但对照相关要求,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保护仍有改进空间,部分问题需加快处理。
文化遗产保护存在不足。保护意识不够强。部分单位对保护工作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与监管不足,违规开发现象较多。部分地区未及时制定保护规划,保护对象面积缩减。三省一些地方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在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审批手续不合规,保护范围被占用。一些企业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长期违法生产,环境污染严重。
生态空间管理不足。违规问题频发,一些沿线城市划定生态空间,部分土地未按规定划入,生态空间碎片化严重;企业侵占空间违规建设,部分破坏林地。岸线管理有不足,地方违规占用岸线进行作业,污染严重;码头整治不彻底。生态破坏问题突出,湿地公园内违规开垦,违规占用水域和采伐。矿山修复不完善,修复项目进度慢,安徽省个别矿区及周边地区长期盗采,修复后再次破坏。
水污染防治存在短板。污水直排未解决,污水溢流频发,黑臭水体存在。非法排污严重,企业偷排废水,养殖场污染排放。船舶污染物管理不足,虚假填报污染接收信息,江苏省部分水上服务区污染物接收设施未按要求建成,设施未启用。
环境风险较高。违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多发,含油废物倾倒威胁水质;长期违规堆存渣土污泥,有的地方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侵占滨河生态空间;航道工程违规设置排泥场。污染地块管理不严,环境风险存在。
督察要求,江苏、浙江、安徽三省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保护优先,推动绿色转型。推进文化与生态保护,统筹文化遗产与生态保护,加强文化遗产系统监管,建设绿色生态廊道,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废物利用与管理,严查非法排污,提升绿色运输水平。失职问题需深入调查,明确责任精准问责。
督察强调,各省应按报告行动,依据整改工作规定,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情况公开。
督察组梳理责任追究问题,按规定移交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