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4月29日我局拟对连云港宁东物流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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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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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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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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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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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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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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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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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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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宁东物流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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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港区-港池西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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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宁东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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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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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区面积约70.77万平方米,包括生产辅助区、汽车装车区、散货堆场区、铁路装卸区、件杂仓库区、配料成型区,年货运量1570万吨/年(吞吐量为3140万吨/年);配套服务中心区面积约12.36万平方米,整体呈东南-西北向。建设项目总投资33752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157万元,占总投资的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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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影响:本项目建设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场地施工、建筑材料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施工场地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加强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材料运输采取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减少汽车扬尘。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餐厅燃烧废气及油烟、运输车燃油废气、道路扬尘、矿石装卸及堆场扬尘。项目餐厅选用清洁能源、采取高空排放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燃油废气及道路扬尘通过高管理水平,减少汽车怠速行驶时间、合理调控施工车辆、使用更清洁燃料或对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强厂区内洒水降尘降低对大气环境影响
(2)水环境: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施工场地设置化粪池、移动旱厕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营运期项目污水主要是:含尘雨污水、生活污水、餐厅废水、车辆冲洗水、机修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厅废水、车辆冲洗水、机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接入徐圩新区1#污水处理厂处理,含尘雨污水经絮凝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分类堆放,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它可以纳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物、污水站污泥及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沉淀池污泥及废机油委托光大环保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声环境:施工期: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用液压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交通噪声、社会活动噪声、突发噪声。项目建设过程中注意对设备进行控制,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夜间尽量少使用、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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